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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了囧星人的赤裸裸的METOO,
無法抑制的沉重心情,看到大家的留言,甚至流下了淚水。
太多鼓勵的話語,我想就不用多說。只是想分享一下自己一直以來的想法。

「原諒」到底是誰的權利
為何總是有這麼多人對著受害人說「你要選擇放下選擇原諒」
你TMD自以為是誰?
原諒與否,是被害者的權利,其他人不要多嘴。
為什麼要以德報怨?那何以報德?
只要我不將這份情緒轉移到不相干的人身上造成傷害,我要不要原諒加害者是我的事情。

那些講大話的人,什麼人權團體,什麼廢死團體,你們到底是腦子燒壞還是本來就壞的?
少用你們虛假噁心的愛的名義加註在這些變態的原諒言論上。
你們只是漠視受害者的心情來彰顯自己噁心的價值觀而已。

我完全贊同林奕含的那些文字
我寧願大家承認人間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

 我最討厭人說經過痛苦才成為更好的人,我好希望大家承認有些痛苦是毀滅的
因為回頭去翻找這份文字,我又讀了一些林奕含的訪問。
深入去看了一些文章片段,更加確認了我的想法。
不要跟我講你要看遠一點,你要放下,你要站高一點看。
 我是很苟且的人,從長遠歷史來看,也許可以被改變,但我所知的就是,
 已經瘋了的人,不會變成不瘋,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我所知的就是這樣,
 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氣,已經吃進去的藥不會被洗出來。

她的文字如此的直白,震撼地讓人不敢相信怎麼有人可以承受這樣的痛苦。
是的,她離開了。縱然身邊有愛她的人,她還是選擇了結束這樣的自己。

也有人說可惜,但怎麼會呢?
有心理創傷的人,也是需要「安樂死」的吧?
為什麼心理的創傷就不能被視為一種生存的障礙呢?
有些人覺得死亡很可怕,因為它不可逆。
但我想說,對於有些人來說,活著更可怕。
我並不是認為生命是不珍貴的,覺得可以輕易地結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並沒錯,對於有些人來說,活著比赴死更需要勇氣。
傅達仁選擇了安樂死脫離他痛苦的身軀,而林奕含選擇脫離她痛苦的心靈。
前者,世界認同並給予它死亡的權利。而後者,我們大多數人選擇要它原諒過去而殘喘著。

大多數的人,用完整的心靈,試圖去碰觸人家的傷疤,彷彿自己是神醫一樣,可以復原一切。
然而你不知道的是,你過往的那些小擦傷,不代表別人見骨的痛。
而有些痛,有一些傷,至死亡,都會如影隨形。

「原諒」是那些受害者的選項,不是你的,不要輕易評論別人的人生。
你沒有權利阻止他人想要的生活,更遑論決定他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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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ylp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